新闻信息

news information

公示公告

当前位置: 首页 > 新闻信息 > 公示公告

生命科学学院学位服使用规定

发布时间 :2012年06月04日 浏览量 :130

生命科学学院学位服使用规定

为方便我院博士、硕士毕业生使用学位服,学院实施租借使用制度,具体管理规定如下:

一、学位服使用对象及范围

1、博士、硕士毕业研究生。

2、出席学校统一组织的学位授予仪式(毕业典礼)或拍摄毕业生集体照等活动,以专业为单位,并由专业负责人办理使用手续。

二、借用流程

1、出席毕业典礼和拍摄毕业生集体照时,以专业为单位提出申请,专业负责人前来研究生办公室办理使用手续,押金人民币壹佰元(¥100.00/每套)。毕业典礼结束次日必须归还学位服。

2、领取学位服后,请仔细检查有无破损,服装配备是否齐全等情况。检查无误即签字确认,如领取时发现服装有问题须当时提出,否则视为损坏须赔偿。注:学位服由三部分组成,即学位袍、垂布、学位帽(带流苏)

3、归还时,须分类清点好服装,研究生办公室负责老师在确认学位服完好无缺后,办理归还手续,并退还押金。

三、学位服赔偿规定

请爱护所使用的学位服,保证其完好无缺,避免弄脏、损坏或者遗失等情况发生。如发生上述情况,使用者须按以下价格进行赔偿:

1、学位袍丢失,人民币贰佰元整(¥200.00)/每件;学位袍破损,人民币叁拾元整(¥30.00)/每件。

2、垂布丢失,人民币叁拾元整(¥30.00)/每条;垂布破损,人民币拾元整(¥10.00)/每件。

3、学位帽丢失,人民币伍拾元整(¥50.00)/每顶;学位帽破损,人民币拾元整(¥10.00)/每顶。

生命科学学院

2012年6月4日